镇街、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和《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7号),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2017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负责组织初审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二、各单位按照《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初审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其中,参照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条件,企业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调整为不低于5%。其他条件不变;对复核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企业,应为列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的培育企业名册并已在培育库录入信息的企业,推荐不在名册或未提报数据信息的企业,须统一做出简要说明。

四、报送时间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资料各单位于5月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请书(以上均为一式五份)、佐证材料(一式三份)等报送至市工信局,同时报送全部资料的PDF版。

(二)新申报和复核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料各单位于5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7)、企业申请书(以上均为一式四份)、佐证材料(一式两份)等报送至市工信局,同时报送全部资料的PDF版。

(三)各单位要严格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报送时间提交申报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

人:赵丽娜  许芮

联系电话:0632-5888155

   箱:tzcxcyzdk@163.com

   址:市政务中心A0426室

 

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1-7申报相关参考资料.rar

 

             附件3:2017年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x

 

 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