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健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枣庄市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暂行管理办法》(枣科字〔2018〕5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枣庄市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达到《枣庄市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
(二)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及具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建设市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枣庄市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打印书脊,一式2份。
(二)各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提出具体推荐意见。请于6月24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上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枣庄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联系电话:3350372。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