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

根据《枣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度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一般在3000万元至1亿元。2、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4、应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二)科技小巨人企业:《枣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培育认定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要认真填写《枣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申请书》(见附件2)。各区(市)科技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430日之前,将申请书、推荐报告、汇总表各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高新科。

 

附件1:枣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doc

 

 

 

 

 

附件2:枣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申请书.doc

 

 

 

 

 

附件3:枣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推荐汇总表.doc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