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18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第37号公告),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提高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水平,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根据《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染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书》应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附件2)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应材料。企业必须全部满足《申请书》附表三(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各项条件方可申报规范公告。
二、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20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20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
三、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市印染企业申报工作。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附件3(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逐条核实(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
五、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于4月18日前通过EMS邮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纺织产业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sdqgfz@shandong.cn或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
联 系 人:王鹏
联系电话:0531-51782652
邮寄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纺织产业处(通过EMS方式进行邮寄),邮编250011
附件:1.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xls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