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8〕42号文件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2025年力争率先建成“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省的要求,经研究,确定组织评价认定2021年度“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自评申报

各市要按照“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要求,组织申报县认真开展自评,准备申报材料,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应来源于最新的统计报表。定性指标要充分说明技术支撑、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

二、严格初评推荐

各市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县级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开展市级初评推荐。要依据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采取专家评审、实地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示范县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示范县推荐出来,充分体现本市域内农机化发展的先进水平。对各申报县评价种类、评价环节等做到应评尽评,不要遗漏。

三、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市于8月20日前将推荐申报示范县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省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复核和实地抽查工作,评定公布示范县名单。申报工作及材料准备、指标解释等问题,请咨询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 

为宣传各地推动示范县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请各市认真总结“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遴选报送1个具有代表性、可复制的典型示范县(2019-2020年度示范县)的宣传案例,包括县域创建示范县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经验等,要求题目新颖、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数据真实,2000字左右,并适当选配有代表性的照片或图表。

申报工作联系人:杨茹莎,电话:(0531)67866182,电子邮箱:sdnjglc@shandong.cn。 

证明材料准备和具体指标解释等有关问题咨询联系人:陈传强,电话:(0531)83199971。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