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工信新材〔2021〕25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实施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摸清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情况,根据《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要求,经研究,确定调整充实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并评选2021年度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条件
(一)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重点支持碳纤维、特种尼龙、先进陶瓷、特高压绝缘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聚氨酯、先进铜合金、石墨烯等8条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申报入库。
(三)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及以上的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统计目录》(附件3)所列新材料范畴或属于8条重点产业链。
(四)销售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上年度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2、企业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五)企业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科技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六)领军企业拥有省级以上品牌,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
(七)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较高。
(八)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全员劳动生产率5项指标增速均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
(九)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及税务等有关方面的违规违法情况,信用良好。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2021年度新材料领军企业入库申报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新材料产品(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检索查新报告或专利证书;
5.新材料产品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等;
6.展示企业能力和水平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各市初审。各市根据入库企业标准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评审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申报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考虑区域分布、行业分布、产业特点等,提出年度拟入库企业和50强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入库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公示无异议的领军企业,统一纳入省新材料产业领军企业培育库,实现入库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入库领军企业的培育力度,从技术、人才等要素方面积极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并给予适当激励。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本地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新材料企业择优推荐上来。
(二)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WORD版光盘),报送材料包括:各市正式申报文件、《各市推荐新材料领军企业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
联系人:滕立格
电 话:0531-51782619
邮 箱:xclcy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2021年度新材料领军企业入库申报书
2.各市推荐新材料领军企业入库申报汇总表
3.新材料产业统计目录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滕立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