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工信非公〔2020〕163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评选表彰的工作要求,确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企业,以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重点围绕工业和服务业,兼顾其他行业。
二、创新成果推荐标准
(一)创新性强。成果为本企业(单位)的探索和独创,创新点科学合理、特色突出、层次水平高,在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能够得到业内普遍认可。
(二)实用性强。经过科学评估、测算,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经济效益和发展动力得到明显提高,实用价值较大。
(三)可操作性强。在相关行业企业中,成果可复制、可推广,具有较好的适用性。
三、创新成果承担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依法履行国际条约和规则。建立完善的企业章程、规章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中坚持照章纳税、诚信守约,有良好的企业法治环境。
(二)积极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国家和省促进“六稳”“六保”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两新一重”项目建设。持续开展企业技术改造,主动进行转型升级调整,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明显。
(三)构建完善的企业管理创新体系。从企业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在产业升级、生产、营销、质量、财务管理、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形成独具特色的管理创新模式,企业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居同行业领先地位。
(四)有良好社会责任感。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在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绩效、缴纳社保费用及“五险一金”等方面,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真诚履行社会责任。
(五)近3年内无质量、安全、环境、公共卫生等重大事故。
四、工作要求
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是省政府在企业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奖项,授予为我省企业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申报条件和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的创新成果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每个单位推荐成果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申报企业要对照标准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一式3份(邮寄请使用EMS),同时报送电子版。通过各市推荐的,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省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单位推荐的,由管理部门(单位)正式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月30日。
联系人:索 立
电 话:0531—86062234
邮 箱:suoli@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