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保中心: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纾困解难,紧盯政策落细、落实、落地,抓好《问政山东》节目反映的中小微企业享受稳岗返还不顺畅问题整改,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下旬在全省开展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摸清符合条件企业底数。各统筹地区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核实。充分调用社会保险登记、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数据,对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企业裁员率等进行比对分析,形成符合条件但尚未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中小微企业名单。

二、切实提升服务质效。各市要成立攻坚专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工负责,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中小微企业。进一步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采取“先预拨、后承诺、再清算”或据实拨付等方式,为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提供便利。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企业账户信息,经办机构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等相关资料。对基本账户可正常拨付的,及时拨付至中小微企业基本账户;对拨付不到基本账户的,可拨付到中小微企业其他对公账户;对分公司等不能提供基本账户的,拨付至分公司或总公司其他有效企业账户。严控基金账户对私转账行为。力争5月底前将符合条件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应返尽返。

三、切实优化经办流程。对稳岗返还政策、经办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提供清晰指引。前期使用“全国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经办的市,要重新确定网办方式。其中,稳岗返还业务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经办的市,可选择使用“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办大厅”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和查询功能,也可使用本市自行开发的网上服务系统;稳岗返还业务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市,已实现网上经办的要进一步提升网办服务质量,未实现网上经办的务必于4月底前完成网上服务系统的上线发布。

四、切实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省厅召开稳就业政策培训视频会,培训解读我省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稳就业政策举措,特别是详细解读稳岗返还政策规定、申领条件、经办要求。各市要进一步聚焦中小微企业宣传推介政策,强化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媒体宣传,充分解读政策,宣传办理渠道,介绍经办流程,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要送政策、送服务上门,点对点回应中小微企业关切问题。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统筹地区要把开展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集中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要深入查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攻坚,积极做好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应领未领的问题。各统筹地区于65日前报送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集中攻坚活动总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20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