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业:

 

 

现将枣庄市加快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新认定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和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的通知》(枣工办[202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筛选相关企业,于518日前由各镇(街)、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正式行文,推荐报告及有关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工信局企业科(滕州市政府A441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        悦,  话:5888158,

 

 

 箱:qyk5512723@zz.shandong.cn。

附件:枣庄市加快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新认定枣庄市龙头骨干工业企业和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的通知》(枣工办[2020]1号)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