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提高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加强研发机构和研发人员队伍建设是推动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促进企业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升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现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第一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盈利能力,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营业收入超过4亿元的,研发占比可放宽至不低于2%)。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人员,项目研发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大力鼓励支持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
(二)项目重点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化工等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及我省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实施对培育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确保产业链安全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且已在企业正式立项并开始实施,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有助于提高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原则上不低于400万元。项目预期效益好,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完成后当年预期年新增产品销售收入(含出口创汇)不低于800万元。项目完成后应能产生创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及自主知识产权(含专利、标准等)。
(四)项目技术创新点明确、技术含量高、具备较强的可行性。突出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攻关,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优先支持具备申报国际专利、参与标准制定的项目。
(五)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企业以项目为载体,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引进高校和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实施融合创新。
二、申报时间
(一)企业申报时间:3月15日至3月28日。
(二)审核时间:3月15日至3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进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政务综合服务系统(http://124.133.230.226:8080),填写申报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按照要求编制《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系统中填报的企业及项目基本信息须与申报书中完全一致。申报企业通过管理系统提交后,各级工信部门、中央驻鲁及省属企业通过系统逐级审核报送。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央驻鲁及省属企业对所辖企业提交的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高质量遴选,确保项目信息真实、有效且一致,通过申报管理系统进行推荐,从系统中导出《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与推荐文件于4月1日前一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四、项目审核与下达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各市工信部门、中央驻鲁及省属企业的审核意见,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论证评审。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下达项目计划。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央驻鲁及省属企业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创建研发机构、加强研发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产品)攻关,组织企业加快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
(二)申报企业应做好项目研发经费的单独归集核算,做到科学规范管理。
(三)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企业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和其他相关资格。
联系电话:0531-51782609
技术支持:0531-82600056-8703/8079
电子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