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我市2020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山东省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工信人〔2020162号)规定,申报高级经济师需提供经济师或审计师、会计师、统计师资格证书、聘任审批表(聘任文件),或用人单位认定的、标准条件规定年限的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按照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个人填报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审核,以及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均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112617:00,届时申报通道将关闭。

申报人员在完成信息填报后,要打印纸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所有纸质材料请于1125-26日由各呈报单位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与职建科,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请申报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材料报送时限,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