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组织开展枣庄市第二届“墨子创新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墨子创新奖”授予在我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在重大科技攻关和各类重点工程项目中,取得突破性、创造性重大科研成果或解决重大科技难题,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取得较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国内外同行业具有一定影响的组织机构和个人。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墨子创新奖”分为组织机构类和个人类。
(一)组织机构类
参评组织机构应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1、在枣庄市境内注册登记或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中央或省驻枣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
2、企事业单位所属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市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
3、企业一般应为市级及以上认定的科技型企业。
4、实施省级以上重点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单位。
5、其他具有一定科技研发能力的单位。
参评组织机构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成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进行自主创新,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形成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
3、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生产技术工艺改造,以及在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中,吸收集成,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
4、在科技创新其他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作出显著贡献。
(二)个人类
参评个人应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1、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对产业发展、企业成长和科技管理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负责人。
2、直接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成果推广的、贡献突出、起领军作用的企事业单位技术研究人员、课题负责人、首席专家等专业技术人才。
3、在我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上有创新性研究和突破性技术研究,以及知识产权的个人拥有者。
4、具有较高水平的技能型人才。
5、在我市有合法聘用单位并取得合法工作资格的外国专家。
参评个人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坚持科学精神。遵循产业创新规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创新思维和攻关精神。
2、具有丰富的技术研发经历,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项或专利。
3、主持过市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研发成果。
4、有高超的职业技能,处于国内、省内领先水平,拥有绝技、绝活,能解决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本年度在国家、省、市技能大赛中获得过各类称号。
5、在培养创新型人才、高级技能人才或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大影响者。
三、申报材料
1、《墨子创新奖申报书》;
2、反映所推荐组织机构和个人近三年工作和创新业绩及贡献等情况的事迹介绍;
3、其他附件:组织机构证明或注册资料;个人入职证明;主要技术成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研发项目资料;被命名为科技类企业证明资料等。
以上材料汇编成册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扫描件1份放入同一个PDF文件内,以“类别+姓名+单位名称”命名;申报材料于8月1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其他要求
1、组织机构类申报数量,滕州市不超过4个,其他区不超过2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不超过1个;个人类申报数量,滕州市不超过5人,其他区不超过3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不超过1人。
2、已经入选第一届“墨子创新奖”的机构和个人不作为推荐人选。
3、各申报单位和区(市)科技局要各负其责,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报。
联系人:孙明洋 电话:3312144 邮箱:zzwzb@163.com
关于组织开展枣庄市第二届“墨子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