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7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涉文旅企业的相关金融支持政策,推动疫情后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迅速升温,现就做好文化旅游企业金融支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金融支持范围

金融支持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类别主要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A 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旅游商品和文创企业、动漫企业、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各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基地、文旅企业集团。 

金融支持的文化和旅游建设项目类别主要包括:省重大旅游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旅游项目、省“双招双引”旅游项目、省精品旅游重大支撑性项目、各市重点文旅项目。

二、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一)落实创业金服计划。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乡村旅游经营、乡村文化创意等乡村创业企业金融支持。降低小微文化旅游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可申请最高4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各地可根据政策实施情况、资金支撑能力,适当调整创业补贴申领条件。

(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较大暂遇困难的文化旅游企业,省内各金融机构要灵活运用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定授信,支持银行机构对其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续贷。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鼓励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对因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的文旅企业适当减免罚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文旅行业经营的个人或企业,金融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三)降低信贷融资成本。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文化旅游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去年年末水平,续贷业务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前合同。各市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旅游企业金融需求,开发专属的信贷产品,保障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银行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加大线上业务办理力度,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及时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四)加大保险机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企业,鼓励保险机构适当延期收取保费,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政府规定和客户申请,适当延长与企业经营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做好对接工作。一是建立金融重点支持名单。与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对接,了解各单位相关政策及适用范围,明确金融机构对文化旅游企业、项目要求,及时将文化旅游企业(项目)的融资需求、融资问题(附件1)汇总整理后报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同时于3月27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二是按照前期《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做好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指导企业通过“山东省融资服务平台”填报融资需求(http://zwfw.sd.gov.cn/,“企业融资需求提交”栏目或“爱山东”手机APP,“企业融资贷款”栏目)。三是各市文化和旅游融资项目,由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登录“好客山东”招商云平台(http://www.hksdtrz.com),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发布融资需求。

(二)充分发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推动的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顾问团”及山东银保监局“百行进万企”活动等现有金融服务政策的推动作用,缓解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存在的堵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要积极组织当地金融机构,围绕当前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做好政策宣贯,搭建银企双方沟通的桥梁,为企业答疑解惑,疫情结束、条件允许后,各市可适时组织现场对接活动。

(三)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要明确工作牵头负责人、业务处室具体联系人。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每月10日前将上月文化旅游企业金融服务对接情况表(附件2)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刘晨曦 林存瑛

电话:0531-81697731,81697730

邮箱:sdcyfzc@163.com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石岩、王彬(负责金融辅导员相关工作)

电话:0531-86061308, 86061182

邮箱:sjrbyhyc@shandong.cn,

sjrbzcfgc@shandong.cn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刘建磊

电话:0531-86167322

邮箱:jnhbxd@126.com

山东银保监局:付金龙

电话:0531-86193624

邮箱:sdphc2019@163.com

 

附件:1.文化旅游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征集表.xlsx

   2.文化旅游企业金融服务对接情况表.docx

   3.相关平台及活动说明.docx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山东银保监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