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审制度的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19〕6号),提升施工图审查效能,请你们组织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申报增项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相应工程勘察或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设计资质;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46号修改)要求;
二、鼓励具有相应工程勘察或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设计资质的单位申报城市隧道施工图审查资格。
三、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技术力量和业务拓展需求等实际情况,自愿申报施工图审查资格增项。
四、各申报单位通过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221.214.94.41:81/xyzj/)进行申报。
联系人:勘察设计处,齐宬,联系电话:0531-87080835;行政许可处,相义良,联系电话:0531-82083215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3日